JavaScript语法

JavaScript是一种广泛用于客户端网页开发的脚本语言,最常是于HTML上使用,用来给HTML网页添加动态功能。然而JavaScript也被用于不同的介面上,如服务器。它最初由网景公司的Brendan Eich设计,是一种动态、弱型别、基于原型的语言,内建支援型别。JavaScript是甲骨文公司的注册商标。 Ecma国际以JavaScript为基础制定了ECMAScript标准。JavaScript也可以用于其他场合,如服务器端编程。完整的JavaScript实作包含三个部分:ECMAScript,文件物件模型,浏览器物件模型。

Netscape在最初将其脚本语言命名为LiveScript,后来Netscape在与Sun合作之后将其改名为JavaScript。JavaScript最初受Java启发而开始设计的,目的之一就是“看上去像Java”,因此语法上有类似之处,一些名称和命名规范也借自Java。但JavaScript的主要设计原则源自Self和Scheme。JavaScript与Java名称上的近似,是当时网景为了行销考虑与升阳电脑达成协议的结果。为了取得技术优势,微软推出了JScript来迎战JavaScript的脚本语言。为了互用性,Ecma国际(前身为欧洲电脑制造商协会)建立了ECMA-262标准(ECMAScript)。现在两者都属于ECMAScript的实作。尽管JavaScript作为给非程式人员的脚本语言,而非作为给程式人员的程式语言来推广和宣传,但是JavaScript具有非常丰富的特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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